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州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强力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现将集中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1.涉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干预司法案件、插手项目建设,贪污侵占及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
2.县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如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等。
3.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应解决而未解决,导致群众利益受损,引发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41—3121814
来信地址: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办楼417室),邮编:747500。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底。
四、其他事宜
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般应包括涉嫌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发生时间、事实概况及相关证据材料、举报人联系方式等,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不得诽谤、诬告和陷害他人。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核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特此公告。
临潭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3日